各班级: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今年申请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省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为3名、省政府奖学金名额为22名。
二、奖励和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本校全日制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二)省政府奖学金是国家奖学金的补充和延伸,用于奖励浙江省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注: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参评)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2)评选学年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评选学年无未解除处分;(注意是2024-2025学年)
(3)评选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评选时段《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等级;
(4)评选学年所修全部课程的学习成绩(计算方法:平均成绩=∑(该课程成绩×该课程的学分)/评选学年所修课程总学分。若课程成绩为等级制,且无法查得原始评定分数的,则根据《嘉兴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换算,取区间分的中间值。)按专业排名位于前10%(含10%)。评选学年所修全部课程学习成绩按专业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3.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二)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1)二年级及以上年级本专科学生;
(2)评选学年未受到处分且无未解除处分(注意:评选学年为2024-2025学年)
(3)评选学年所修全部课程没有不及格记录;
(4)评选学年所修课程平均成绩(计算方法:平均成绩=∑(该课程成绩×该课程的学分)/评选学年所修课程总学分。若课程成绩为等级制,且无法查得原始评定分数的,则根据《嘉兴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换算,取区间分的中间值。)按专业排名位于前10%(含10%)。
四、评比程序
经学生个人申请,学工办资格审核,学院评议小组结合学生个人答辩进行联评审核,按公开、公正、公平评审原则,形成初步名单,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经公示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五、评审材料填写和报送要求
1.填写要求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并如实填写《国家奖学金(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前请先仔细阅读《国家奖学金(省政府)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2),并填写《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成果汇总表》(附件3),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学年省政府奖学金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的申请方式,申请省政府奖学金的同学需登录手机端系统(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进行线上申请(详见附件2),并同步完成线下申请表填写。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无需线上申请。
2.上交材料清单
(1)附件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 ;
(2)附件3:《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成果汇总表》(电子版) ;
(3)各类证明材料(纸质版):包含带有教务章的成绩单、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等级能力证书复印件、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三)上交时间
有意向申请者请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打包成一个压缩包于9月19日(周五)晚上20:00前将文件夹命名为“班级-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发送至邮箱487413686@qq.com,同时请将纸质版报送至10号楼217学工办,逾期不候。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3-83643433。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