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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27 】

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和《嘉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畅通联系咨询通道,准确解读政策内容。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工作职责:

1.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工作流程,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

2.指导本学院招生专业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评分标准;

3.组织本学院招生专业进行复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面试设备、场地、经费等保障;

5.组织成立本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学院调剂工作;

7.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8.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9.秘书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信息审查、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信息文字撰写与发布、公开、复试组织、录取和信息上报、落实考生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相关领域专业教师担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实行组长责任制。

工作职责:

1.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考查和综合评价;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复试过程中,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4.配备秘书1人,由在编在岗的教师担任,负责设备调试、复试资料准备、复试情况记录和面试的组织事宜。

(三)资格审查小组

工作职责:

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3.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材料收回归档。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调剂过程中学院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微调。我院分专业拟招生数如下:



学位

类型

类别代码、名称

招生专业代码、名称

研究方向

拟招生计划数

专业型

0856
 
材料与化工

085601
 
材料工程

01 复合材料与加工技术
  02
生物医用高分子材料
  03
纳米材料与器件

全日制
  45
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名)

085604
 
纺织工程

01 新型纤维材料设计与开发
  02
现代纺织技术与智能制造
  03
高技术纺织品开发与应用

全日制
  25

(二)复试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1

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329日前

2

考生参加线上心理测试

329日前

3

考生资格审核

329

4

开展一志愿复试

330

5

开展调剂复试

预计48-425

(三)确定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院一志愿考生分数情况,2024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

方式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85601

材料工程

全日制

273

37

56

085604

纺织工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资格审核材料

1.《嘉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6.按考生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①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③专升本应届生还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

④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

①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xlrz/

③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http://zwfw.cscse.edu.cn/)。

3)同等学力考生:

①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202291日前毕业)或本科结业证书;

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7.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件4),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③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

(五)其他复试材料

1.《嘉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6);

2.大学学习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历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

3.四、六级英语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有论文发表、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专业技能及其他荣誉或奖励的考生,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明等;

材料提交方式:资格审核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资格审核-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其它复试材料按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复试材料-准考证号-姓名-报考专业”。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登录地址:http://yjsfw.zjxu.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点击页面左侧“2024年硕士招生”进入考生端,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试密码为考生编号(即准考证号),考生登录后可自行修改登录密码。进入页面后点击“复试”模块,329日前分别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其他复试材料

入学报到当日,拟录取考生须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或打印件)供学院复审核验,其中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必须是原件外,其他所有材料为复印件(或打印件),提交学院装订成册备查保存。

(六)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应在复试之前充分了解远程视频面试的硬件要求、条件,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应按学院安排做好远程视频测试工作;如不具备远程视频条件,请在测试时务必说明,否则责任自负。网络远程复试基本要求及考生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招生人数不低于120%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如合格生源不足120%,则按实际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学院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实行分批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确定后,再组织调剂生复试。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①英语听说能力;②专业素质和能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

4.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3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50%。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中要求的专业测试,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以随机抽题,口头回答方式进行,纳入面试环节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百分制)= (初试成绩/5) × 70% + 复试成绩 × 30%

6.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英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每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有机化学》和《纺织化学》两门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8.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另行公布。

9.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若有违反,学校有权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取消本人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

四、调剂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调剂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及时发布调剂信息,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拟参加调剂复试人员,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公布信息。

()调剂基本条件

本院材料工程(085601),纺织工程(085604)均接受考生调剂,学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一志愿复试录取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

调剂条件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本学位点接受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包括:材料与化工(0856)、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77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774)、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77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776)、生物医学工程(08310777)、药学(078010071055)、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软件工程(0835)、生物工程(0836)、纳米科学与工程(08770789)、电子信息(0854)、机械(08020855)、资源与环境(0857)、生物与医药(0860)、化学(0703)、生物学(0710)。

3.调剂考生应符合调入我院的调剂原则和要求:符合调剂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考生专业学科背景与我院硕士学位点培养方向的相关性。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调剂流程

1.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并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和学院网站发布调剂公告,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3.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报研究生处审批后,由学院负责对外公布。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调剂,否则视为放弃。

4.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信息。考生须在接到学院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尽快进行确认。

5.为了保证复试的公平和有序,一经学院同意并确认录取资格,学院不再接受考生更改报考志愿申请。

调剂工作联系人:曹老师,咨询电话:0573-83643195(工作日:8:30-17:00)。

五、录取工作

1.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7.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学院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后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关注。

嘉兴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w.zjxu.edu.cn/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网站:

https://cfxy.zjxu.edu.cn/yjsjy/tzgg.htm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电子信箱:cfxy_yjs@zjxu.edu.cn

咨询与申诉电话:0573-83643195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嘉兴大学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邮编:314001

联系人:曹老师

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1 嘉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doc

附件2 嘉兴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3 嘉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附件4 嘉兴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意向书.docx

附件5 嘉兴大学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doc

附件6 嘉兴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docx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