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强化过程管理、加强过程监督,确保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及平稳有序进行,根据上级文件和《嘉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复试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畅通联系咨询通道,准确解读政策内容。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各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易洪雷、寸哲
副组长:李海东
成 员:代正伟、沈加加、张葵花、罗建勋、韩万里、张晓中
秘 书:曹红菊
纪律监督:凡欣、王晓莹
工作职责:
1.制订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工作流程,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以及监督等工作;
2.指导本学院招生专业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环节模块和评分标准;
3.组织本学院招生专业进行复试试题的命制,并做好保密工作;
4.根据复试考生人数,提前落实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所需复试人员、工作人员、面试设备、场地、经费等保障;
5.组织成立本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和资格审查小组,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6.负责学院调剂工作;
7.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8.负责受理考生质疑、申诉;
9.秘书做好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的信息审查、信息发布与公开、复试组织、录取和信息上报、落实考生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专业复试小组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实行组长责任制。
工作职责:
1.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根据学校和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考查和综合评价;
2.严守复试录取工作纪律,复试工作前不得公布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3.复试过程中,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4.配备秘书1人,由在编在岗的教师担任,负责设备调试、复试资料准备、复试情况记录和面试的组织事宜。
(三)资格审查小组
工作职责:
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2.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到相应的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资格审查结果;
3.负责在复试后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个人材料收回归档。
三、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调剂过程中学院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动态微调。我院分专业拟招生数如下:
(二)复试时间安排
(三)确定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院一志愿考生分数情况,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如下: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确定。
(四)资格审核材料
1.《嘉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1)。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
3.初试准考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2)。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居委会/村委会盖章。
5.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6.按考生类别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j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
k《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l专升本应届生还需提供专升本录取名册(加盖档案章或单位章);
m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
j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若有);
k《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l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
j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2021年9月1日前毕业)或本科结业证书;
k《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l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7.其他情况所需材料: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复试前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附件4);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写签名的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
资格审核材料按上文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为:资格审核-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如“资格审核-103543000000001-姓名-材料工程”。
资格审核材料于3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cfxy_yjs@zjxu.edu.cn ,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573-83643195。
(五)其它复试材料
1.《嘉兴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信息登记表》(附件6);
2.大学学习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历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
3.四、六级英语成绩单或其他证明英语水平证书;
4.有论文发表、授权专利、科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专业技能及其他荣誉或奖励的考生,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获奖证明等。
复试材料按上文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命名规则为:复试材料-准考证号-姓名-专业名称,如“复试材料-103543000000001-姓名-材料工程”。
复试材料于3月26日前发送至邮箱:cfxy_yjs@zjxu.edu.cn ,联系人:曹老师,电话:0573-83643195。
(六)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要求
1.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应在复试之前充分了解远程视频面试的硬件要求、条件,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应按学院安排做好远程视频测试工作;如不具备远程视频条件,请在测试时务必说明,否则责任自负。网络远程复试基本要求及考生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2.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招生人数不低于120%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如合格生源不足120%,则按实际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学院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实行分批复试。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确定后,再组织调剂生复试。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①英语听说能力;②专业素质和能力;③综合素质和能力。
4.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30%,综合素质和能力占50%。招生专业目录中要求的2选1或3选1专业测试,主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试题,以随机抽题,口头回答方式进行,纳入面试环环节中。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百分制)= (初试成绩/5) × 70% + 复试成绩 × 30%。
6.专业复试小组通过考生面试表现和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全面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英语交流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7.学院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确定后,再组织调剂生复试。
8.考生在参加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另行公布。
9.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者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不予录取。
四、调剂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调剂工作,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及时发布调剂信息,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拟参加调剂复试人员,请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公布信息。
(一)调剂基本条件
本院085601材料工程,085604纺织工程均接受调剂,学院将根据专业需求及一志愿复试录取实际情况,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请关注学院后续通知。调剂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基本要求,且符合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统考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应符合调入我院的调剂原则和要求:符合调剂条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考生学科专业背景与我院硕士学位点培养方向的相关性。
(二)调剂工作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三)调剂流程
1.学院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调剂方案,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报研究生处审批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并公布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
3.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处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将另行调剂其他考生。
5.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处,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信息。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在学院发出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无故在调剂系统不确定的,学院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为了保证复试的公平和有序,一经学院同意并确认录取资格,学院不再接受考生更改报考志愿申请。
调剂工作联系人:王老师,咨询电话:0573-83643031(工作日:8:30-17:00)。
五、录取工作
1.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若有拟录取考生放弃或者有追加名额,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但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研究生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7.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一)学院报研究生处审批备案后及时对外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等重要信息。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关注。
嘉兴学院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w.zjxu.edu.cn/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网站:
https://cfxy.zjxu.edu.cn/yjsjy/tzgg.htm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电子信箱:cfxy_yjs@zjxu.edu.cn
咨询与申诉电话:0573-83643031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广穹路899号嘉兴学院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邮编:314001
联系人:王老师
七、未尽事宜和要求,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