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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大学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遴选第二批团队负责人(PI)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6-14 】

根据《关于印发<嘉兴大学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实施研究团队负责人(PI)制度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文件,本聘期执行PI制度,请符合条件的PI负责人组建研究方向明确的紧密型团队并主动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0日。

一、申请条件

1.具备一定的研究基础,PI候选人以第一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政府科学技术奖或近五年(2020.7.1-2025.6.30)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至少发表过3篇SCI二区以上论文。

PI候选人近三年(2022.7.1-2025.6.30)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或至少主持1项省级项目且个人累计60万元以上到账研究经费,或主持单个横向项目100万元以上到账研究经费。

2.对于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四类及以上),经本人申请,可直接认定为PI。

3.学校直属科研机构负责人,可直接认定为PI。

需要查看"材纺院科字〔2025〕2号-关于印发《嘉兴大学材料与纺织工程学院关于实施研究团队负责人(PI)制度的规定(试行)》",请到崇礼楼321办公室找梁海芳拿纸质版。

二、申报流程

提交材料(申报书,汇总表)至指定邮箱(37223062@qq.com),邮件标题注明“PI申请+姓名+研究方向”。